每人只限申請一台手提電腦。
所申請之電腦均為再生重用之產品,只供個人使用,不能轉讓或出售。
如申請人以任何不合法、不當行為進行申請或使用任何方式進行欺騙,其受惠資格將被自動取消。明愛電腦工場保留一切法律權利向有關受惠人士追討賠償或其他補償;
如申請人已購買全新電腦,或獲捐贈的手提電腦已損壞而無法維修,必須交還電腦予明愛電腦工場,以作回收之用。
在法律准許的情況下,明愛電腦工場不會對任何人士負責任何因此計劃而引致的(不論直接、間接或其他原因而產生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收入、利潤或信譽的損失)、損毀或責任或人身傷害。
申請人必須同意將聯絡資料交予明愛電腦工場作聯絡申請手提電腦及跟進用途,個人資料只供此計劃使用。
明愛電腦工場保留隨時修改、暫停或取消此計劃及其條款及細則的酌情權,毋須事先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明愛電腦工場保留最終決定權。
所申請之手提電腦均為再生重用之產品,以操作正常為出廠原則,如未能接受二手產品者請勿申請。
基於公平原則,所有手提電腦均以隨機原則分派,不設機種選擇。
如申請人獲通知可領取手提電腦後的24個工作天內仍未領取,明愛電腦工場有權視申請人放棄申請,明愛電腦工場可轉贈該產品予其他有需要人士。
若因使用不合規格的配件及電池而對申請人造成財產及身體上的損失/傷害,明愛電腦工場均不必負任何責任。
申請人須遵守以上條款及細則,否則明愛電腦工場有權暫停該服務使用者使用本工場服務。明愛電腦工場對以上條款及細則保留最後解釋權,並可按服務需要而有所修改。
最新版本之條款以計劃網站 https://ccw.caritas.org.hk/tc/omlap.html 所公佈為準。